第二步:[资格审核]经现场审核,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
不能当场作出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自受理之日
第三步:[人事关系(档案)转移办理]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需要转移人事关系(档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
第四步:[户口迁移]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和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
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属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的,公安部门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入户东莞的资讯,上简易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