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受限制。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留学生。
(三)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才;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五)具备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六)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七)具备初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或具备gj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才。
本项所述人才应当同时具备中专以上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以上学历,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与职称类别相匹配,且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
(八)具备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或具备gj工国家职业资格,且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且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本项所述人才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东莞市紧缺急需工种目录。
(九)近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且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才。
(十)企业自评人才。
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员工提出入户申请,其推荐的员工应当在该企业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
经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报当地镇街(园区)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该企业员工可以申请人才入户。